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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准确把握战略性、系统性、协同性特征 全面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施

作者: 高国力    来源: 国家数据局   编辑: 和璟祎  时间:2024-05-31 13:46:3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要“在城市规划和执行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下一阶段,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将加快新一代数字技术与城市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着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导意见》的时代背景和内在逻辑,对于扎实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有着重要意义。

  01《指导意见》突出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性

  《指导意见》以多部委联合印发,既反映城市数字化转型对增强城市发展动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起着重大引领作用,又体现这项工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一)突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指导意见》深刻把握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中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指出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既是面向未来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中短期看,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有利于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拉动投资、培育消费、带动就业。从长期看,也能更好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

  (二)提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思路和目标

  《指导意见》主动顺应数字时代新趋势和数字技术新变革,深刻理解数字化和城市发展规律,提出“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战略思路。《指导意见》在目标、任务和措施上,既提出久久为功的战略性目标,又有务实可行的阶段性重点。2030年的目标是要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正是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出抢占制高点、应对多变国际环境的战略举措,形成“中国方案”。同时,在2027年的目标设置上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要求。

  02《指导意见》强化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系统性

  《指导意见》正是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从“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三个方面,以三个“全”系统阐述“全域”数字化转型的任务举措,说明城市数字化转型将是一项重大系统性工程。

  (一)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是转型之策

  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应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谋划整体性转变策略。《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这将有利于支撑数字中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是转型之基

  构筑数据新要素体系、数字新技术体系和城市数字新底座将夯实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基础,全方位赋能城市迭代进化、加速创新。《指导意见》提出,要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这将加快城市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统筹推进城市算力设施建设,优化前沿数字技术布局。同时将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促进数据资源合规、高效的流通使用。

  (三)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是转型之势

  城市数字化转型需以创新谋长远之势,建立适数化的城市管理流程机制,重塑数字时代的城市运行生态,营造开放、协同、共享的发展格局。《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创新运营运维模式,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这将加快城市适数化变革,推进相关标准建设应用,创新长效化运营模式和一体化运维体系,推动区域间、城乡间以及国际间数字化协同合作。

  03《指导意见》体现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协同性

  从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前瞻性作出建设“数字福州”的战略部署开始,我国智慧城市发展经过探索期、加速期、建设期和深化期。2023年,我国所有副省级以上城市、超过91.6%的地级以上城市、超过65.8%的县级城市均提出要建设智慧城市,各地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形成不少好的经验,为下一步城市数字化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一)坚持城市智慧化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相促共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智慧城市建设对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城市建设更加科学、城市管理服务更加高效、生态环境更加宜居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有力推动城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系统变革,但数字化与城镇化仍然需要两条腿协同并跑,仍然存在数字产业与城市发展融合不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不够、数据应用与城市治理融合不够等问题。《指导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对破解当前智慧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系统重构、质效提升”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引和依据。

  (二)坚持城市发展动能和发展空间的协同创新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始终,重点突出未来智慧城市分别在发展动能和发展空间上两大“融合”的创新特征,一是促进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数字技术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形成城市经济发展新动能。二是创新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融合的数字化场景,以数字化手段突破空间限制,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城市社会空间、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的融合互动。

  总之,我们要以此次《指导意见》印发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融会贯通,深化理论研究支撑,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加深地方实践探索,加快建立评价机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全力做好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这篇大文章,促进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