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米油盐》说两会|数字经济,今年有新题
作者: 人民网 编辑: 蔺弦弦 时间:2023-03-13 11:54:28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相关工作进入推进阶段。
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45.5万亿元,多年稳居世界第二,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其产权和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尤为关键。
那么,数据确权与普通人有何关联?未来发展又路在何方?人民网《财米油盐》对此进行了采访。
“数据在采集、收集、加工、使用、交易、应用的全过程中,参与各方都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景亚萍告诉人民网《财米油盐》,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是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推动数据确权对大数据产业将产生强大的助推作用;对于普通人而言,数据确权能更好地保护个人数据权益,还将让每一位普通公民享受到数据带来的切实红利。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公布,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多地在数据产权制度上已有不少积极探索,如上海数据交易所发力数据交易制度建设,推动数据交易专门立法;北京把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写入地方性法规;深圳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告诉人民网《财米油盐》,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有所不同,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具有可复制性、非排他性、不确定性等新特征。因此在数据交易流通的过程中,会出现数据权属复杂,数据产权主体不清,数据产权保护确权难、定价难、交易难、监管难等诸多难题。
“因此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国家机密等数据,必须经过脱敏处理以后才能够进行公开,或者是用于相关领域的流通、共享。找到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保障、数据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就显得尤为重要。”连玉明说。
连玉明表示,目前我国数据产权还处于数据权益保护阶段,属于一种经济范畴的产权保护。未来从数据权益转变为数据权利,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数据的法律制度。特别是需要完善和细化数字经济司法政策,加快研究出台数据权利保护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加大检察机关对数据侵权的公益诉讼力度,从法律上保护数据产权和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我个人认为,数据开发利用和依法保护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数据权益要有机辩证、统一起来。要在应用中去保护,在保护中去运用。”景亚萍具体提出,一是要鼓励依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数据;二是要构建数据安全的流通体系,建设安全的数据流通交易场所、安全可控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立促进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体系;三是强化数据安全的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到数据供给、流通使用的全过程,划定底线、红线,特别是对企业要建设数据合规体系,并且加以监管,严厉打击数据流通非法产业;四是要加大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的研发投入。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我相信在统筹数据资源、强化数权保护、加强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要素更好发挥作用上将实现更大的探索。”连玉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