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3年工作要点》发布
作者: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编辑: 蔺弦弦 时间:2023-02-20 13:50:26
2月17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3年工作要点》,从实施数字产业大突破行动,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创新、实施“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加快推进数字融合创新、实施数字设施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数字基建创新、实施数据要素大开发行动,加快推进数字治理创新、实施要素保障大优化行动,加快推进数字生态创新等五个方面出台32项措施,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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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坚持产业为先、项目为王、效益为本,突出创新引领,深入实施“五大行动”、加快推进“五个创新”,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国家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以上、增速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数字中国建设探索新经验。
一、实施数字产业大突破行动,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创新
(一)加快发展主导产业。紧盯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三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完善产业链图。按照强化技术创新、深耕场景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三个路径,细化技术路线图、场景应用图、区域分布图,加快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支持华为、振华等龙头企业打造产业生态,提升云服务、服务器、电子元器件等“招牌产业”,强化数据中心服务器供需对接,加快打造面向全国的服务器生产基地、全国一流的云服务产业基地。大力引进华为上下游合作伙伴,加快填补机柜、存储设备等产业空白,引进整机制造、智能可穿戴设备等重大项目,提升产品和产业层级。加快国产数据库、虚拟云桌面、政务云平台等拳头产品推广应用,谋划布局一批产业链配套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8%以上,规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电信业务收入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除专门列出外,以下所有任务均涉及各市〔州〕人民政府,不再重复)
(二)培育新兴数字产业。突出“赛道思维”,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北斗应用、5G、云计算、信息安全、元宇宙、数据交易等“新赛道”产业,实施大数据新兴产业“双千倍增”行动,打造一批专业的数据、平台、算法、安全等服务标杆企业,力争2至3年时间,新兴数字产业骨干企业数量突破千户、年产值(收入)突破千亿元。加快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北斗专项,推动北斗时空大数据融合应用。积极申建国家数字人民币试点,拓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加快贵阳大数据安全产业示范区建设。累计引进培育新兴数字骨干企业6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发展数据流通服务产业。积极争创国家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试点,优化完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功能。以场景应用开放为牵引,在金融、医疗、交通、电力、气象、劳务用工、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发一批标准化数据产品。围绕数据流通交易上下游产业链,引进培育一批优势数据商和第三方数据服务中介机构。加快培育数据经纪、数据信托、数据审计等新业态、新模式。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集聚数据商、数据中介等市场主体700家以上,上架数据产品1000个以上,年交易额突破10亿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州大数据集团,贵阳市人民政府)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大数据企业项目帮扶服务,加快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梯队,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强化产业链资源整合,集中力量培育2-3家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链主龙头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拓展市场,培育10亿级软服业企业10家左右,亿级骨干企业数量突破70家,上市或进入培育库企业2家以上。力争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不少于100户,新增大数据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强化产业大招商,落实省“千支队伍千次对接”大招商行动要求,重点面向大型央企、互联网头部企业、金融机构落地一批全国总部、区域总部、研发基地,力争引进落户数字经济优强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
(五)加快核心数字技术突破。推动实施“智能(智慧)+”科技重大专项,围绕东数西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数据流通交易、FAST等重点领域,引导一批集成创新实力强、行业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开展协同攻关和“揭榜挂帅”,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领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带动提升创新链整体能效。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投入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
(六)提升产业集聚平台能级。实施数字产业载体能级提升工程,谋划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区域级产业园区。加快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积极申建国家软件名园,力争累计集聚大数据及相关企业800户、人才2万人,打造数字应用场景200个,年产值(收入)达到100亿元。强化省级软件名园(园区)培育及管理服务,新增省级软件名园或培育园区1个以上。依托已有园区探索打造一批区域级数字产业园,支持贵安中电光谷数字经济产业园、遵义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安顺011科创谷园区、铜仁市互联网平台特色产业集群、毕节数字经济产业园、义龙大数据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平台差异化发展。(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大数据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实施“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加快推进数字融合创新
(七)探索建立一批行业数字化发展指引。聚焦“四化”优势行业、新兴热门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按照“一业一指引”思路,强化政产学研用融合,研究形成一批行业数字化指引,强化数字化理念、普及数字化知识。遵循成熟一个标杆、推广一个细分行业的原则,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做深做实。(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八)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酱酒、智能制造、煤矿、新材料等工业细分领域,做好成熟行业数字化指引推广应用,优先选择在产业集聚度较高、具备一定优势的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开展数字化改造,深化融合标杆打造。支持茅台集团、振华电子、盘江集团等龙头企业搭建“链式”数字化应用平台,带动行业中小企业用平台,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打造一批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开展能源数字化试点,研究建设能源数据中心,新增建成15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水平达到54。(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九)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电子、能源行业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推动标识解析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环节应用。完善“贵州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在大数据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等产业领域建设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推进平台间数据汇聚共享。培育10个工业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十)打造工业领域5G应用场景。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加快“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搭建5G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5G全连接工厂,在工业智能制造、协同管理、质量管控等关键领域,打造20个以上“5G+工业互联网”融合示范项目,累计打造5G智能工厂4个。(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贵州公司、中国移动贵州公司、中国联通贵州省分公司)
(十一)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聚焦食用菌、刺梨、中药材、精品水果、生态畜禽等特色农业产业,加快数字化指引推广应用。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工程,依托农业大数据中心、农业“一张图”平台,加强农业数据资源建设,支持国药集团、中科易农、贵福菌业、蔬菜集团等龙头企业深化特色农业产业融合标杆打造。强化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运用。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培育一批农村电商服务企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加快推动“黔货出山”。促进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智能化改造,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通道。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8%以上。创建3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
(十二)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快完善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系统功能,扩大数据采集和共享应用。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深化数字技术在乡村产业发展、事务管理、环境治理、治安防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打造15个以上数字乡村场景应用。深化“基层治理主题库”建设。(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气象局、省大数据局、省民政厅、省统计局)
(十三)加快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开展服务业数字提升行动,做好成熟行业数字化指引推广应用。加快电子商务数字化,推动“一码贵州”等平台做大做强。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升级完善“一码游贵州”平台,完成贵州省智慧景区建设评价标准编制,探索开展全省智慧景区评价工作。扩大优质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优秀民族文化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建设贵州博物馆精品展览展示云平台。大力推进物流与大数据融合发展,交通物流业大数据融合发展水平达到47左右。大力发展数字金融,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贵阳市国家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十四)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智慧黔城”建设,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坚持省市协同打造智慧城市场景。支持贵阳、遵义等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加快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等建设,推动仁怀、清镇、盘州、金沙、凯里等一批县(市、区)率先开展“智慧黔城”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示范项目。推进建设一批智慧商圈、智慧商场、智慧社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十五)大力发展数字商贸。制定建设“数字丝路”国际数据港工作方案。推动传统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等数字贸易产业。加快建设贵阳、遵义、铜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安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支持贵阳申建国家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贵安新区创建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商优强企业。累计集聚跨境电商市场主体100家以上,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交易额80亿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安顺市人民政府)
(十六)大力夯实融合服务支撑。完善“352”融合服务支撑体系,组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联盟,持续开展融合服务市(州)行活动。加大融合评估实施指南、DCMM贯标宣传推广。创新龙头企业“建平台”、链上中小企业“用平台”的数字化转型模式,培育一批“专精特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产品、解决方案。创新优化“云使用券”使用方式,推动产业数据归集和创新应用。新增上云企业5000家,累计突破3万家,大数据与工业、农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指数分别达到46、44、45左右。(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
三、实施数字设施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数字基建创新
(十七)加快提升算力服务水平。制定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的激励政策。谋划一批“东数西算”项目,积极申请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建设贵阳至广州直连光缆,优化至上海、北京等方向的路由及带宽。完善算力运营调度平台,推动企业和产品上架,推动算力向公共算力池汇聚,加快算力交易与数据交易联动步伐。加快贵安主算力基地项目首期工程投产,支持贵阳贵安超互联项目建设。推动与未来网络、鹏城实验室等合作事项落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贵州大数据集团)
(十八)加快建设贵安数据中心集群。积极面向国家部委、央企、金融机构、互联网龙头企业,引进落地建设一批重大数据中心项目。加快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美的云、网易等数据中心落地建设,推动三大运营商、苹果、华为、腾讯等投运数据中心持续扩产上量。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广使用绿色化技术,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新建大型以上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低于1.2。推动黔东高算力绿色云中心项目建设。落实枢纽节点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用电支持政策。枢纽节点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达到50%。(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投资促进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国资委,贵阳市、铜仁市人民政府)
(十九)加快发展面向产业的城市算力和行业算力。结合5G、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面向制造、交通、教育、城市管理等应用场景,充分利用通信机房、电力变电站等资源,在全省产业园区、大型厂区、商圈等需求集聚区建设集网络、存储、计算等资源于一体的边缘计算节点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十)加快提升信息网络质效。新建5G基站3万个以上,以商贸、文旅等垂直行业应用为重点,打造一批“5G+”融合应用试点示范,累计打造5G应用场景400个以上。建立IPv6监测平台,加快IPv6升级改造和规模化部署。加快部署超高速光网、骨干网,持续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范围,新增5个左右市(州)达到千兆城市评价标准,乡镇千兆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占比达到90%。优化升级贵阳贵安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和顶级域名节点,提升国际互联网访问性能。贵阳·贵安国家级骨干直联点互联链路带宽达到600Gbps。互联网出省带宽达到4.5万Gbps,全省通信光缆达到185万公里。(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
(二十一)加快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智慧交通,累计建成智慧交通试点项目10个以上。建设智慧水利基础设施,累计改造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站点1500座以上。推进油气管线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电网基础设施,推进分布式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累计安装架空线路智能监测终端2000套。累计建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3.5万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贵州电网公司、省大数据局)
(二十二)加快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FAST科学研究与数据处理中心,提供公共算力服务。推进区块链公共设施建设,加快“享链”在全省推广应用,累计打造融合应用场景40个以上。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智能语音开放创新平台等建设。加快推动北斗大数据在防灾减灾、智慧交通等领域融合应用。加快推动贵安超级计算中心、智能建造共享数字化平台、煤炭地下气化物理模拟装置及数值仿真系统等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
四、实施数据要素大开发行动,加快推进数字治理创新
(二十三)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和激励制度。建立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管理、授权登记、收益分配等基础制度。争取数据要素登记OID注册中心行业节点授权。在贵阳市开展数据资产化试点,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企业采购数据费用纳入研发投入费用、数据资产纳入企业资产负债表试点,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大数据集团,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强化场景应用创新促进公共数据供给。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机制,鼓励企业深化政企数据融合创新,形成一批数据驱动的场景应用和解决方案。围绕普惠金融、企业征信、便捷出行、生命健康、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建设一批数据融合应用场景。高质量办好数据场景应用创新大赛。争取交通、民政、住建等国家部委、央企等数据开展本地化授权运营。强化政务数据、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供给,推动医疗、教育、交通、金融、电力等行业数据归集共享、融合应用创新,激活企业、个人数据活力。(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大数据集团)
(二十五)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优化升级贵州政务云平台,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深化基础网络平台、数据中台、重点共性应用等共享利用。规范完善云资源管理制度和省级政务云资源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政务数据平台,推动省市共建共用和一体化服务。建立全省政务数据目录“一本帐”,推动基础、主题数据资源多元校核。制定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推动数据供需精准对接。深入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有序推动数据回流基层。完善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数据专员制度,探索设立“首席数据官”。(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贵州大数据集团,省级各部门和单位)
(二十六)提升政府办公“一网协同”水平。提升完善省电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贵政通”、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创新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在线培训、财政预算、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绩效管理、档案管理等数字化应用,推进机关内部“部门间办事事项”线上流转,提高党政机关数字化协同办公效率和服务效能,实现业务运行“一网协同”。深化“互联网+督查”。(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
(二十七)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推进经济运行领导驾驶舱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汇聚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实现部门协同、审管联动。加强智慧应急建设,打造应急资源“一张图”。加快生态环保数字化应用,推进生态产品电子交易。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法治贵州云等建设。深化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加强全国12123互联网服务平台及APP推广应用。优化完善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强“机关事务云”推广应用,打造机关事务管理“全省一张网”。推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企业注册数达到20万户、授信金额达到400亿元。完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建设国家试点。打造20个以上数字治理典型应用。(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应急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大数据局)
(二十八)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优化完善“贵商易”平台“六找”功能,推动一批高频涉企服务事项接入“贵商易”平台,实现平台发布惠企政策100%精准推送注册企业。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移动办”事项占比达到70%,“视频办”服务在县级以上实体政务大厅100%覆盖。深入推动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和省内自建系统互通共享,加快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占比达到70%。持续完善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云平台,在全省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九)强化数字化服务引领数字社会建设。深入推进“贵人码”建设,在ETC缴费、景区旅游、校园一卡通、贵企码等领域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提质升级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省远程医疗服务总量累计突破350万人次,累计打造“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20个以上,累计建设互联网医院20家以上。扩大“贵州医保APP”应用。建好用好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智慧云平台试点,实现60所职业院校全覆盖。实施智慧养老发展工程,推进智慧养老云平台建设。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贫困劳动力与劳务就业岗位精准匹配。打造20个以上数字民生典型应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
五、实施要素保障大优化行动,加快推进数字生态创新
(三十)开展“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围绕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制定“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方案。完善全省大数据项目库,推动谋划储备一批、引进落地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产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协调调度、政企对接、督查评价等工作机制。力争大数据领域项目投资完成200亿元,引进成长性强的数字经济项目2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投资促进局、省通信管理局)
(三十一)加快法规标准探索。开展《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宣贯。开展数据要素有关条例立法调研。制定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法规制度、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作用,围绕东数西算、区块链、数据中心建设、数据流通交易等重点领域,主导、参与研制大数据领域各类标准20 项。推进关键共性标准贯标应用。鼓励平台经济企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建立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核算制度,开展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监测。(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
(三十二)提升数字化公共创新平台。建好用好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数字经济创新中心,提升华为数字经济创新中心、贵州工业云等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及覆盖面。围绕区块链、数据流通交易、“东数西算”等重点方向有针对性地引导培育一批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十三)强化数字经济人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设立大数据类高校,筹建铜仁数据职业学院。深入实施产业重点人才和团队引进、重点人才倍增行动计划,引进培养重点人才50人左右。强化“人才链”与“产业链”对接,建设一批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累计实训培养1000人。建设贵安大数据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做好数字经济领域人才落地签证服务管理工作。依托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创办“数字经济专题训练营”。(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贵阳市、铜仁市人民政府)
(三十四)办好“数博会”深化交流合作。持续提升“数博会”影响力,推动向权威成果发布、前沿技术首发、资源平台衔接等方面拓展,不断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交流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提供数字化服务。优化提升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交流体验中心。(责任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省大数据局、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十五)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启动贵阳国家级大数据安全靶场二期建设。开展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精英对抗演练。开展贵州政务云平台数据安全监测及评估。加大关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检查力度。推进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平台二期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加大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大数据集团)
(三十六)强化统筹协调。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情况开展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省直单位和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工作推进督促考核和检查调度。加强氛围营造,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数字经济领域创新探索、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考核办、省委宣传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